释义 |
未过户房产买卖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 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