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申请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4、有公司名称,建立了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6、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申请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股东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文;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文5、法人股东出具的委派人员参加股东会的委派书(盖法人股东公章)及被委派人身份证复印件6、股东资格证明;法人股东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需填写《公司对外投资告知承诺书》。7、公司章程两份;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按手印8、创立大会纪要;法人股东委派的代表、自然人股东签字并按手印9、股东会纪要;到会人员签字、按手印10、董事会纪要;董事签字、按手印11、监事会纪要;监事签字、按手印12、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书及经理聘任书、监事任职书;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书及经理聘任书(由董事签字、按手印),监事任职书(由法人股东委派的代表和自然人股东签字、按手印);13、筹办股份有限公司费用的财务审计报告;1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90日内有效;15、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须提交相关部门的许可证或审批文件;16、租房协议或产权证复印件;17、依据法律、法规应当提交的材料。风险提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如下:(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一、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程序是:1、签订发起人协议。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3、组建公司机关。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二、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程序是:1、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募股申请及有关文件进行审核,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4、认股人认股、缴纳股款。发起人募股后,社会公众即可认股。5、召开创立大会。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2、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公司住所证明;(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10)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1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3、发证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该内容由 蓝潮永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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