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4)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5)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二、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
    (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一、建筑工程款支付优先清偿条件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是:
    1、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建设工程必须按期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不能直接将该工程折价、拍卖,而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现程序、方式。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即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4、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二、承包人违法分包的,发包人能解除合同吗
    承包人违法分包的,发包人能解除合同。所谓分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肢解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依照规定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4: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