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算工伤吗 1、职工如果在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去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下班回家突发心脏病死亡能不能得到工伤赔偿 不能。 员工只有在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突发疾病死亡才构成工伤。者死亡的时间在下班以后,死亡时也已经离开工作岗位,所以,不够成工伤。 即使死者不构成工伤,死者家属也享受非因工死亡待遇。由于超市没有为死者购买社保导致死者家属无法享受非因工死亡待遇的,超市应该予以赔偿。 国家对非因工死亡待遇的标准如下,如各省市另行制定了待遇标准的,譬如广东省、北京市,执行各省市的标准: 丧葬费的补偿标准:超市全体劳动者平均收入2个月; 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标准: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淑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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