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我能否离开本地,但保留孩子的监护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父母有权决定孩子居住地,但它必须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如果离开本地具有合理的理由,并且不会对孩子的健康和安全造成任何不利影响,监护人可以离开本地。但需要与离开前另一方达成一致,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108 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居住地的决定,应当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进行,必要时可以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041 条:“离婚后,夫妻双方对子女关系的事项共同作出决定。一方单独决定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17 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家庭的荣誉和利益。夫妻一方不得单方面扰乱夫妻感情,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强制对方改变姓名、居住和职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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