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屋是否属于门面房,有准建证,有营业执照? |
释义 | 集体土地建房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但是要有合法手续,正常的要有准建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携带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手续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三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第四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准建证、营业执照的房屋是门面房吗? 集体土地建房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但是要有合法手续,正常的要有准建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携带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手续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三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第四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集体土地使用证划拨有哪些特点? 划拨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特征有:第一特征是具有无偿性,可以通过各种方法无偿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第二个特征是公益性,一般都是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是国家的一些规划才划拨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物权,土地使用证是否属于公民 土地使用权属于他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权利,而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使用人享有的是对国家、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是他物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有房产证的房屋能否办理土地使用证? 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如下: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填写法律依据:《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指的就是《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有营业执照,但没有申请建设。被拆除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具体的补偿标准应参照相关部门发布的征收补偿方案。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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