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按揭房是个人财产吗 |
释义 | 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婚前按揭房,并且登记的是个人名字,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的,那么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一起还贷的,那么共同还贷部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房产分割如何计算 离婚了婚后购买的房子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则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如果是婚前贷款,办理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则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的,按共同财产处理,登记一方名字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二、婚前贷款房产还能加名字吗 婚前按揭贷款买房的人有很多,这种情况下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之后妻子就担心房子没有自己的份,将来如果离婚,自己就没有保障,能不能加自己的名字?一般是可以加的,法律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银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变更所有人的。不过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一般在婚后,夫妻双方要共同还贷,这时的支出是属于两个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离婚的话,应给予另一方还贷部分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的补偿。 三、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婚后夫妻全款或者贷款购买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还贷的,那么在所还的贷款本金及本金对应的增值部分的还贷,这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个人的单独赠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关于房产的情形是比较特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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