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诉期间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但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3、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为避免社会危险已取保候审;4、羁押期满,案件尚未结案的,应当取得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