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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烟的消费税征收问题
释义
    关于烟的消费税征收问题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本税目下设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四个子目。 卷烟是指将各种烟叶切成烟丝,按照配方要求均匀混合,加入糖、酒、香料等辅料,用白色盘纸、棕色盘纸、涂布纸或烟草薄片经机器或手工卷制的普通卷烟和雪茄型卷烟。 甲类卷烟 甲类卷烟是指每大箱销售价格在780元以上的卷烟。 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折算。 乙类卷烟 乙类卷烟是指每大箱销售价格在780元以下的卷烟。 不同包装规格卷烟的销售价格均按每大箱折算。 雪茄烟 雪茄烟是指以晾晒烟为原料或者以晾晒烟和烤烟为原料,用烟叶或卷烟纸、烟草薄片作为烟支内包皮,再用烟叶作为烟支外包皮,经机器或手工卷制而成的烟草制品。按内包皮所用材料的不同可分为全叶卷雪茄烟和半叶卷雪茄烟。 雪茄烟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 烟丝 烟丝是指将烟叶切成丝状、粒状、片状、末状或其他形状,再加入辅料,经过发酵、储存,不经卷制即可供销售吸用的烟草制品。 烟丝的征收范围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如斗烟、莫合烟、烟末、水烟、黄红烟丝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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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4:0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