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对拆迁协议中的条款不满意,我是否有权拒绝签署?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拆迁协议是由政府和拆迁人员签署的协议。如果对拆迁协议中的条款不满意,拆迁人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申诉,但不能拒绝签署拆迁协议。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拆迁安置协议应当经过双方协商,签订拆迁安置协议。”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因征收拆迁造成财产及其他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和安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征收应事先与被征收人协商,达成补偿和安置协议。”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财产权利和继承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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