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遵循国家规定,解决房屋面积误差问题 |
释义 | 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如果房屋面积与买卖合同约定不符,误差在3%以内,按照约定处理,不支持解除合同;误差超出3%,支持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如果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实际面积大于约定面积,买受人需补足差价,超出3%部分由出卖人承担;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出卖人需返还差价及利息,超出3%部分需双倍返还买受人。 法律分析 房屋面积误差国家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拓展延伸 房屋面积合规标准的国家法规 房屋面积合规标准的国家法规是指针对房屋面积误差所制定的具体规定和标准。根据国家法规,开发商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房屋面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这些法规旨在保护购房者的权益,防止开发商故意夸大或缩小房屋面积,以避免购房者因面积误差而遭受经济损失。国家法规通常规定了房屋面积误差的允许范围和计算方法,同时也规定了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购房者在购房前应仔细了解相关法规,确保自身权益受到保护。 结语 购房者在房屋交易中,房屋面积误差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国家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面积误差的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法规要求开发商遵守合规标准,确保房屋面积的准确性。购房者应了解相关法规,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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