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户口迁出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离婚后户口迁出规定如下:首先可以协商户口是否迁出;其次,如果需要迁出,具体怎么办,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可以咨询迁出地和迁入地的公安派出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出户口管辖权,本人或者户主应当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件,注销户口。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的,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允许迁入的证明,并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境地区,必须经常住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发现或者其他原因变更户口的,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一、公民如何迁出本户口管辖区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1、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区,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的,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允许迁入的证明,并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境地区,必须经常住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迁户口需要的手续是什么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户籍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当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原因有关的证明到迁移地派出所填写户口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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