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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办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否解除
释义
    一、没办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否解除
    1、没办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解除。房屋产权证是对该安置房拥有所有权的证明,买卖无产权证的安置房属于无权处分,其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房屋不能办房产证
    1、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2、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3、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
    4、土地、房屋等被有关部门查封、限制交易的等等。
    5、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
    6、未经立项批准和规划审批的项目。
    7、没有销售许可证和产权证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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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4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