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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全法第17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有几条
释义
    是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六项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以什么作为重要内容?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2、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等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3、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以上是关于安全法第17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有几条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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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