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房屋装修款由房屋所有权人来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个人房产除另有约定外,不予分割,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由发言根据房产具体情况分割,且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的费用,一般随房产所有权而变动,并由所有权人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