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的财产保全措施 |
释义 | 离婚时对方隐瞒、转移或赠送财产,严重侵害另一方权益。在紧急情况下,受害方可请求财产保全。程序包括选择法院、48小时内裁定、执行保全措施、提供担保等。申请人需尽快提起诉讼,否则保全解除。申请错误需赔偿被申请人损失。诉前财产保全条件包括财产给付内容、紧急情况、利害关系人提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旨在公平分割财产。 法律分析 在离婚时出现对方隐瞒、转移或者通过赠送等方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这种情况请求财产保全。具体的程序如下所示: 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处境就近选择法院。) 2、受理时间: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 3、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4、担保: (1)申请人。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没有提供的,会裁定驳回申请。 (2)被申请人。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解除保全。 5、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注意: 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应该尽快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如果在保全措施后30日内没有行动的,法院将会解除保全。 2、如果申请人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财产保全,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时能够尽量公平。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离婚案件中出现对方转移财产等情况严重侵害财产权益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申请程序包括选择适当的法院、裁定时间、保全措施和担保等。保全措施可以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方法。申请人需提供担保,否则申请可能被驳回。在紧急情况下,法院将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时实现尽可能公平的结果。申请人应尽快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法院可能解除保全。如果申请存在错误,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包括具有给付内容、紧急情况、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以及提供担保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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