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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按照规定定金有哪些效力?
释义
    1、合同履行时,定金应当返还或者作为给付的一部分。合同得以履行,定金应予以返还。若定金与应为给付的种类相同,以可以作为给付的一部分。2、合同由于可归责于定金给付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本应向对方当事人就其违约行为付损害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定金,守约方可以径直占有定金作为损害赔偿。受约方不能再向给付定金的一方提出赔偿请求。3、合同可归责于收受定金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收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由于作为违约方的定金收受方既应向定金给付方赔偿预定金数额相同的损失,又应向定金给付方返还其收受的定金,故作为违约方的定金收受方自应予以返还。风险提示:定金纠纷是生活中常见的纠纷之一,对于这类纠纷,您可以尝试先与对方协商解决,毕竟谁也不想“撕破脸”。如果实在协商不了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定金一般有哪些种类?
    (一)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又称为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约定金是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为适用条件。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二)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解约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为适用条件。设立解约定金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否则对合同规定的定金只能解释为违约定金。(三)成约定金成约定金,谓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生效。(四)违约定金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五)证约定金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证约定金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合同是否成立与定金的交付没有关系。风险提示:在交易中,当事人只有依法约定定金,才能在对方违约时适用定金罚则,即是否能没收定金或者是双倍索要定金等。如果您遇到了有关定金的法律纠纷,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解决您的纠纷。
    定金和预付款有哪些区别?
    1、定金又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预付款则不具有此功能。2、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给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预付款的交付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的作用。3、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时,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而对于预付款,无论哪一方违约,都不存在上述罚则,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风险提示:在交易中,不少交易当事人会用预付款而不是定金。对于这种情况,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定金与预付款是不同的法律概念,所以,也会带来不同的法律效果。如果您想了解定金和预付款究竟有什么区别,选择哪种对您你比较有利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定金与订金有哪些区别?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风险提示:在法律上,无论是订金、保证金,还是定金,它们都各具特色,并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所以大家在适用时,一定要注意区分。如果您不知道应该怎么区分定金与订金,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详细的解说。
    立约定金罚则的条件有哪些?
    立约定金罚则的适用需同时具备如下几个条件:1、有将来订立合同的合意并合法立约定金担保的行为是将来某个时间签订合同,因此首先双方应就某个事项将来要签订合同已达成了合意,至于合意的内容条款要到何种程度,仅需有初步意向即可,不需要对合同主要条款进行规定,这些是合同的正式条款的内容,不在立约定金担保范围。应充分尊重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从宽把握为宜,因为立约定金担保的关键是将来某个时候签订合同的行为,而不是担保合同的必备内容。不能仅因未对合同主要条款进行约定而认定该定金合同无效。另外,合意的内容需合法。2、须实际交付定金并不超过法定数额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故定金须实际交付生效,并以实际交付的定金为准,如果约定与实际不一致时,以实际交付为准。同时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3、当事人一方拒绝订立合同拒绝订立合同包括明示拒绝或默示拒绝两种,明示拒绝即明确表示不签订合同,默示拒绝即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签订合同,如在签订合同之前将该标的物转移等。拒绝方构成预期违约,对方可依此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即适用定金罚则。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当事人拒绝订立合同应否考虑其主观过错,应视其是否存在过错而不同对待。如果有过错,则要适用定金罚则,如果无过错,则不应适用定金罚则。4、需无免责事由包括约定的免责事由和法定的免责事由。约定的免责事由指双方在立约定金合同中约定无需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充分体现合同当事人的意志自由。法定的免责事由则是法律规定的,无需当事人约定即可主动适用。我国法定的免责事由有两种: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风险提示:定金罚则适用的注意事项: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定金与保证金的区别有哪些?
    1、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2、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如: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3、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风险提示:在法律上,无论是订金、保证金,还是定金,它们都各具特色,并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所以大家在适用时,一定要注意区分。如果您不知道应该怎么区分定金与订金,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详细的解说。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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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