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条款属于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
释义 |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要具备以下条款:买卖双方的姓名信息;房屋使用性质信息;房屋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维修基金的处理;物管费用及过户等条款。 一、房屋所有权证能否过户 房屋所有权证不能过户,具体包括: 1、买卖双方应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应了解房屋的整体现状和产权状况,并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 2、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的,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支付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就房屋的位置、产权状况和交易价格、交付时间、交付时间、产权处理达成协议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照交易部门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批,交易双方可以办理合同手续; 5、纳税。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看交易房屋的性质; 6、办理产权转让过户手续; 7、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支付全部房款,卖方支付房屋并结清全部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全部履行; 8、对于贷款买受人,买卖双方在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信用;评估双方想交易的房屋。 二、政府购买安置房协议是什么样的 政府购买安置房协议的内容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格和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案、签订时间等。 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办房产证过户需要本人去吗 一般买卖双方都要亲自去办理产权的过户,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去办理的,应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应建立信息沟通的渠道,买受人应及时了解房屋整体状况和产权,并要求出卖人提供合法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身份信息等证明。经买卖双方协商,就房子的产权状况及交易价格、交付时间、产权处理等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至少一式三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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