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轻微事故3日内作出;一般事故7日内作出;重、特大事故10内作出。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交警支队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