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各重点高中的配额生指标按照享有填报重点高中配额生志愿资格的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到各区和初中学校。各区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分配时出现小数的,按照向薄弱学校倾斜的原则确定。初中学校分得的配额生指标不足0.5的学校,可与办学水平相近的学校共用一个配额生指标。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分配按照享有填报市重点高中配额生志愿资格的毕业生数均衡分配到所辖初中学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