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押金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主要是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尚未交付的相关费用。房屋租赁押金返还时间:(一)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时退还租客。(二)租房期间财务损失可从押金中扣除。(三)押金退还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