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不属于毒品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马非大麻克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隐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只要不是在这个范围之内的,都不属于毒品。 个人建议: 为了更好的保障你的生命安全,一定要远离毒品才行,因为吸毒者最初品尝第1口毒品时,或多或少是因为一种不健康的心理驱动,我建议你在生活中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一定要远离毒品,这样才可以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