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怎么开口让房东少点房租 |
释义 | 说一句实话,在这疫情期间租房子的人也不是暴发户,也不是土财主,所以说本来租房子已经给了你,这时候你想趁着疫情把房子的价格讲下来,我想你最好别说这样的话,最起码这个房主是觉得心里不舒服的,人家把房子租给你,没涨价就不错了,干嘛咱还要求人家降价,咱们的房东又不是王健林,所以说房东如果给你讲价成功,就等于是人家降低了收入,降低了生活质量,所以说个人都有个人的苦衷,因此我说生活当中自己本身住人家的房子就该承受人家的房租,所以别异想天开去做那些让人心里不舒服又觉得你这个人特别差劲的事。尽管你也有不容易,但是毕竟咱们租房子住人家的房子就得交房租,也没有必要去跟人家讨价还价的了,谁让赶上这个特殊的情况,人算也不如天算,因此说接受这个房租的价格就住不接受咱就搬家走人,至于说遇到好的房东,人家主动给你减少一点房租,这倒是遇着好人了,总之遇到了就好,遇不到也没关系,随遇而安才对。疫情下,商铺和住宅租金,是否应该减免缓?是这段时间商友们的热点话题。形势很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各种情况:一,商铺。1,如果政府明文规定不可以营业,甚至贴封条、堵门等,这约等于合同契约上的“不可抗力”,商铺无法使用,要求房东免减缓合情合理。如果房东坚决不通融,根据合同公平原则,租客可以理直气壮反向要求房东提供有效商铺,否则,房东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合理补偿营业损失。很多房东认为:政府封铺,跟房东没什么关系。但房东想过没有,租客更没有理由背锅!根据合同契约,商铺使用功能丧失,就是房东违约在先。至于房东的损失,应该向相对责任人讨要?但双方最好不要杠精到这步,和气生财。2,如果经营者身在疫区,国家规定不可以出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该也可以参照“不可抗力”,要求房东免减缓。3,如果已经营业,但疫情影响严重,可以依据“情势转移”原则,和房东友情协商,减免缓是情分不是义务。共克时艰,双向选择。道德绑架不可取。二,住宅1,如果人在疫区无法返回租住地;或者返回居住地,因为严控,无法进入住宅,应该按照“不可抗力”免减缓。如果房东毫不通融,不仅失于法度,也失于“有难同当”道义。尤其是返回却无法入住的租客,根据合同公平原则,可以要求房东提供合同约定住房,否则,房东承担违约责任。但最好别因此撕破脸,和为贵。2,房屋正常使用中,但租客确实因为疫情,影响到交租,可以依据“情势转移”原则,主动向房东商量请求适当减免缓。当然,减免缓是情分,不是义务。当然,也有极个别租客,并没有受到疫情影响,也趁机提要求,实属趁火打劫,坚决打脸。三,房贷等理由房东可以依法找签订合同的金融部门协商。贷款和房租,一般不受同一合同约束,捆绑在一起谈,比较牵强。一码是一码。如果拿贷款说事,类似和合同无关的理由太多。 申请疫情期间减免房租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租客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减免房租,由法院根据合同约定与实际情形进行判定。疫情期间鼓励私人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依据地方政策及出租人个人意愿确定,不作强制性规定要求。 法律依据: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第二条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中央所属国有房屋出租的,执行房屋所在地对出现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支持政策。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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