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重点排查下列隐患,并建立台账:(一)工房建设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二)工(库)房使用是否符合设计用途要求;(三)生产产品是否超药量、超范围、超级别;(四)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五)原材料是否属于违禁药种;(六)待修机械设备内是否残存药物;(七)余废药物是否及时、安全处置;(八)试验性燃放是否安全;(九)机械设备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十)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器材、生产设备、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十一)其它重大隐患。风险提示: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制度和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烟花爆竹、黑火药、引火线及易制爆原材料的数量、流向,并将烟花爆竹、黑火药、引火线的流向信息及时录入应急管理部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法律依据 《长沙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产业引导条例》第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