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法律角度讲,不管什么情况限制人的人身自由都是不对的,当然,除掉那些违法的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生活中有规定和纪律,课堂纪律算是其中一种.上课时上厕所,跟法律扯上关系仿佛可笑了,但事实是,如果学生有这方面的需要,而老师偏不让去,这个就等同于体罚学生,《义务教育法》和中有明确规定不准体罚学生.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不能说是有人身自由就可以在课堂上为所欲为了。首先要遵守纪律,尊重老师,其次是特殊需要特殊对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