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冤枉了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被冤枉了,如果被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侵害了利益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以及向诬告者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不需要起诉,应当递交申请书。但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应当提起诉讼。 一、交通事故致死有无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致死有精神损害赔偿。由于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死者的近亲属是可以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 二、受害者请求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 受害者请求国家赔偿由赔偿义务人的同级别法院进行管辖受理,赔偿申请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接收申请的赔偿义务机关对合法的申请,应及时受理。赔偿申请人申请国家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三、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如下: 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 2、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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