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防打压规范要求是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的公共场所水压0.1MPa,人员密集的场所0.13MPa,其他场所0.07MPa。公共消防栓标准水压指水枪的充实水柱应经计算确定,甲、乙类厂房、层数超过6 层的公共建筑和层数超过4 层的厂房或仓库,不应小于10.0m。高层厂房或仓库、高架仓库和体积大于25000m3 的商店、体育馆、影剧院、会堂、展览建筑,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等,不应小于13.0m;其它建筑,不宜小于7.0m。 法律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一)一类高层民用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 100m 时不应低于 0.15MPa;(二)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民用建筑不应低于 0.07MPa,多层住宅确有困难时可适当降低;(三) 工业建筑不应低于 0.10MPa;(四)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后,仍能满足初期火灾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压力时,可由市政给水系统直接供水,并应在进水管处设置倒流防止器,系统的最高处应设置自动排气阀;(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0.10MPa;(六)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本条第 1~5 款的静压要求时,应设稳压泵。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