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上船安检的要求如下: 1、根据出行需求,尽早购买车辆票和随行人员客票,认真核对船期、上下船港口、码头等是否正确。车辆上船必须有司机随船。乘船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货物绑扎牢固,不得超高超限。 2、驾驶员在购买车辆票和办理车辆滚装运输手续时,应如实申报车辆运载货物品种及车辆设备状况。上船前必须经过港口安检设备和公安人员的安全检查,通过安检后不得对车辆进行再次配载。如果发现有违规现象,将受到严厉的处罚。车辆乘船不得装载或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自燃品、腐蚀物品、有毒物品、杀伤性物品以及放射性物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 第二十九条 渡船载客应当设置载客处所,实行车客分离。按照上船时先车后人、下船时先人后车的顺序上下船舶。 车辆渡运时除驾驶员外车内禁止留有人员。 乘客与大型牲畜不得混载。第三十一条 装载危险货物的车辆过渡时,车辆驾驶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向渡口运营人主动告知所装载危险货物的种类和危害特征,以及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渡船载运装载危险货物车辆,应当检查车辆是否持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或者品名相符的《道路运输证》。车辆所载货物应当与船舶适装证书相符。渡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危险货物积载隔离。 渡船不得同时渡运旅客和危险货物。渡船载运装载危险货物的车辆时,除船员以外,随车人员总数不得超过12人。 严禁任何人隐瞒、伪装、偷运各种危险品、污染危害性货物过渡。 渡船不得运输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部规定禁止运输的货物,不得载运装载有危险货物而未持有相应《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