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血液酒精浓度多少算酒驾 |
释义 | 血液酒精浓度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认定饮酒驾车、醉酒驾车必须通过抽血检验才能认定,不能仅凭呼吸式酒精检测器检测结果判断车辆驾驶人是否饮酒、醉酒。饮酒驾车、醉酒驾车的认定标准: 1、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的,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 2、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的,认定为饮酒驾车行为; 3、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的,认定为醉酒驾车行为。 酒驾不是以喝了多少酒来计算的,而是通过呼吸或者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来计算的。 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1杯啤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会达到20mg/100mL左右,而达到醉酒驾驶80mg/100mL只需要三两低度数白酒或两瓶啤酒。人体血液酒精浓度达到80mg/100mL,不同酒类量化分别如下: 1、70度白酒约40g; 2、60度白酒约60g; 3、50度白酒约80g; 4、40度白酒约120g; 5、日本清酒约400g; 6、红酒约480g; 7、啤酒约2瓶或4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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