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番禺沙湾拘留所一般几点放人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的拘留时间以入所的实际时间为准,被拘留10日,入所是2010年7月1日10时0分,那么出所时间就为7月10日10时0分。拘留所放人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只要在到期后那一天内放人都合法。 一般情况下,是在拘留所警察上午上班点名后,警察交接班时放人,有个衔接过程。 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二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第三条 看守所应当设置专门监区或者监室监管罪犯。监区和监室应当设在看守所警戒围墙内。 第四条 看守所管理罪犯应当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第五条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罪犯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罪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看守所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按照规定参加劳动。 第六条 看守所应当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为罪犯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七条 看守所对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或者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可能存在利用权力、钱财影响公正执法因素的,要依法从严审核、审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