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作的时间太短的话是没有办法领的。失业人员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金领取按如下规定:每满1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因为各地经济水平的不同,目前各地的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