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医疗代征单位代码是什么 |
释义 | 合作医疗代征单位代码是本单位医保代码就是单位社保登记证上的编号或者定点医院代码社保和医保系统中为定点医疗机构派发的编号。 代征单位,税法没有规定某单位是是法定代扣单位,该单位没有代扣义务,税务机关就会与该单位签定协议,让该单位代征,代扣。合作医疗,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在群众自愿互助的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在防病治病上实行互济互助的一种福利性质的医疗制度。合作医疗,是由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指标: 1、参加合作医疗人数是指截止至某一特定时间末,已缴纳个人合作医疗基金且已享受合作医疗保障的实际在册人数;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率已得到补偿的人次数占参加合作医疗总人次数的比例; 3、五保户人口数以民政局报告的数据为准; 4、贫困人口指人均年收入低于国家低收入贫困标准(2003年为人均年收入低于882元)的农业人口; 5、特困人口国家绝对贫困标准(2003年为人均年收入低于637元)的农业人口,贫困标准按国家定期公布的数字为准; 6、门诊总费用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实际费用; 7、门诊补偿费用参加合作医疗农民门诊费用中实际得到的补偿费用; 8、住院总费用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实际住院费用; 9、住院补偿费用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在住院费用中得到的补偿金额; 10、筹资总额当年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总额,包括来自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个人缴纳、其他、上年合作医疗基金以及风险基金结转下来的资金; 11、上年结转结转入下一年度的上年合作医疗基金结余(上年合作医疗基金总额减去上年合作医疗基金实际支出总额和计提的风险金); 12、基金支出总额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总额,包括住院补偿费用、门诊补偿费用、体检、风险基金和其他的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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