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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双方同居多年相互之间有继承权吗?
释义
    法律分析:双方同居多年相互之间没有继承权。除非订立遗嘱指定对方继承。因为法律规定,只有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才具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夫妻关系双方只是同居的话,互相没有继承权。
    一、同居是否有财产继承权
    一般属于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是不享有相互继承彼此遗产的权利的,因为他们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只有合法的配偶之间才能相互继承遗产。但如果同居的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此时他们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并且同居期间生的孩子对男女双方的遗产是具有继承权的,因为法律规定不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二、什么叫遗产和继承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从根本上说,它是一种财产权利,但是又具有鲜明的身份特点,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在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合法继承人可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
    详细的说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三、夫妻离婚子女是否享有财产继承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关系有几种情况:
    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养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则可以因养父与养母的离婚,子女归养父或养母一方单独扶养,而使不尽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的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关系解除,从而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消灭。除非养子女是遗嘱继承人。
    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也可因继父和继母的离婚,另一方因其不继续承担扶养责任而使原扶养关系终止,从而导致相互继承权的消灭。除非继子女是遗嘱继承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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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5: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