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关于道路 |
释义 | 在实践中,机动车、非机动车造成的事故,并不都发生在法定的“道路”上。过去,对于非“道路”上发生的事故的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可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赠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处理车辆非“道路”发生的事故中,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配合有关单位处理”。 一、哪些情形可以提起交通事故纠纷诉讼? 1、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 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 2、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对于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和一般事故, 公安机关可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采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和调解, 但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当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 当事人可以持公安机关的调解书或者调解终结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4、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 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 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亦应当受理。 二、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 1.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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