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区别 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区别:1投资期限不同:债权投资是一种短期投资,是指在一个经济周期内,投资期限在一年以内或者一年以上的投资。股权投资是一种长期投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或者一个商业周期超过一年;2、投资方式不同:债权投资的方式主要包括购买可以随时变现的股票和债券;3、投资的目的不同:债权投资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暂时性的盈余资金,用于购买随时可以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股票和债 券。股权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需要 一、证券公司融资的方式? 1、股权融资 证券公司的股权融资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成立或增资扩股时募集资本,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证券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利用股权筹资。股权融资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压力等特点。因筹资风险较小,所以成为证券公司筹措长期资金的重要方式是证券公司长远发展所必须具备的融资能力。另外这种融资方式还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 2、债务融资 发行债券融资是证券公司作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在未来一定时间还本付息而发行有价证券的筹资方式。证券公司债务融资方式主要包括发行债券和银行贷款融资。证券公司发行债券的目的是为筹措中长期资金所发行债券利率一般高于同期限的银行储蓄存款利率。 3、票据融资 票据融资是货币市场历史最悠久的一种融资方式。商业票据是一种有特定期限的、只售给机构投资者的、可在市场上使用的短期本票。期限可为几个月或更短,一般平均为25-45天。商业票据通常按面值折价出售,其中折扣的一部分是预付给投资者的票据到期后的利息。 4、同业拆借融资 同业拆借一般是由商业银行向券商提供的,券商用所拥有的短期政府债券或商业票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拆借。拆借期限由双方商定,其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对付临时性资金余缺。同业拆借一般期限较短(一般是1天、2天或一星期最短为几个小时或隔夜)。 5、证券回购融资 证券回购融资的具体做法是:债权人买下券商的有价证券,并约定券商在一定的时间内以约定价格将证券买回。买卖的差价是券商应付的利息。它的实质是金融机构之间用证券作抵押的短期融资。 二、私募基金退出的法律事务方式。 1、上市退出 私募基金通过上市方式退出主要有两大途径,首次公开募股(IPO)和借壳上市。IPO对于私募投资者和企业来说可谓是双赢,被认为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之一。一方面,私募投资者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得到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通过上市取得了新的资本市场的融资途径,为企业后续的发展壮大铺平了道路。但这种方式也存在诸如退出成本高、周期长和市场不稳定等缺点。除了经营业绩和公司规模必须符合上市要求的条件外,还有许多因素会影响投资者的利益。目前,股票市场的选择主要有两种:一个是境内市场,另一个是境外市场。境市场包括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以及创业板市场。境外市场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纳斯达克,伦敦ATM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等市场。 借壳上市也是可选择的退出方式之一。所谓借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等方式获得上市公司(即所谓壳公司)的控制权,并将其相关未上市资产和业务注入壳公司,从而间接实现收购方未上市资产和业务上市。因此,借壳上市本质上是对壳公司的资产重组。与IPO相比,借壳上市具有周期短、成本低、程序相对简单、审核要求低等优势。同样,借壳上市也可以成为私募基金所投资企业的上市选择方式之一。 2、股权转让 该方法可分为两大类:股权回购和出售给第三方。根据不同的回购主体,股权回购可以分为,员工收购(EB0)和企业回购(ByBack)。企业回购通常是创业企业为了保持公司的独立性而选择的方式。企业回购中最常见的方式是MBO(管理层回购),通常在早期的投资阶段,企业会与私募投资者在投资协议中签订回购条款。回购条款通常会在IPO失败或者企业发展没有达到预期水平时触发。利用这种方法退出,交易简便,成本相对较低,资金退出时也会比较彻底。对于企业来说,保持了企业的独立性,由于管理层对企业相对了解,也有利于企业后续的发展。 另一种方法是出售给第三方,这意味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向除了被投资企业之外的第三方出售股份,然后获取利润。以这种方式退出有两种选择:一是出售股份给另一家公司,二是向其他私募基金出售股份。将股权出售给第三方享有股权回购中的优势,另外,具有并购其他企业能力的企业一般都拥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能够提供足够的资金,让其全面迅速退出企业。但是也需承受企业管理层极力反对的风险,此种状况发生时,企业管理层也可能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来干扰企业的正常运营,这对企业的经营和稳定是不利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这时可能就不一定能得到好的回报。 3、清算退出 这是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投资项目失败、前景不明朗等不利局面下选择的一种方式,意味着私募股权投资失败,是最不理想的一种退出方式。清算退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破产清算,另一种是解散清算。通常等到清算退出的时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企业股东在偿还完所有债权人的债务后所能收回的投资基本上都很少(一般只能收回原投资的64%),但是毕竟还能收回一部分投资在进行循环投资。 一般来说,私募股权投资的大部分投资项目都是不成功的,而且越是处于早期阶段的风险投资,其失败的概率越高。一旦确认投资项目失败或成长太慢,不能获得预期回报,就要果断退出。当投资项目无法通过以上途径退出且没有必要维持时,也应关闭、解散。通过清算撤回资金然后投资到下一个资金项目以提高投资效率。然而在我国,由于国内拍卖市场不发达,公司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变现困难,清算成本过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清算方式的采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