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补办房产证。流程为: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首先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书面的形式来申请补证,首先要说明产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并且要提供营业证件(租簿或户口簿),凭身份证明材料,带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缴纳查档册费 一般来说,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成立之前房产档案是有房产住建部门保管。 (三)登报声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就可以给申请人出具证明证明其确实有房产证,并注明相关的信息,然后让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等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就可以将报纸保存好,在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的话,就可以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然后就让测绘组由勘丈、绘图,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移交资料 将所有的资料移交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完申请表及交上证明后,就可以登记审查核准,由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