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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消除债务的主要原因有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
    消除债务的主要原因有:
    1、清偿,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清偿债务,债权人权利实现,债务目的实现,债务当然消除;
    2、抵销是指两人互相负债时,各以其债权作为债务清偿,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内相互消灭,根据产生的不同,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
    3、提存,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已履行期间,将不能支付的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以消除债务的行为;
    4、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解除债务人义务的单方面行为;
    5、混合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消除债务关系的事实;
    6、债务更新,又称债务更改,是指双方通过设立新债务消除旧债务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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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7: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