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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级别划分怎么分
释义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
    (十一)科员:十四级至九级;
    (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除国家级以外,其他三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行政级别中是没有股级的,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是一种习惯的称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十九条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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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