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农村房屋改造申请 首先要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房屋改建的申请,并根据要求填写农村旧房改造申请书。 2、评审公示 之后村委会将会对农村房屋改造申请进行评审并公示,符合条件的,会上报到乡镇人民政府。 3、审查公示 待乡镇人民政府对提交的房屋改造材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改建条件的,将会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并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政务公开栏公示出来。 4、核实上报 接下来县级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对申请改建的材料进行复核,对于符合改建条件的,将允许其进行农村房屋改造。 5、动工改造 经过以上的审批后,有土地使用证以及规划许可证的,就可以进行房屋的改建了,改造之后还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检验,检查了房屋质量合格之后再去房管部门进行不定产权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