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坚持什么相结合 |
释义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公告有法律效力。 招聘广告的性质是要约邀请,而通常情形下,要约邀请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当招聘广告的内容未列入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并没有履行招聘广告中相关内容的义务。但是,用人单位应该对于招聘广告中的承诺予以慎重。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第四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八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九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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