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私企挪用公款100万元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利用职务上便利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起刑点5000-20000元);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起刑点10000-30000元);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起刑点10000元-30000元)。此三种情况可以既遂。以挪用本单位资金1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进行非法活动是6万元;以挪用本单位资金40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进行非法活动是20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挪用公款罪认定条件: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