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加强成本控制? |
释义 | 根据一定时期预先建立的成本管理目标,在生产耗费发生以前和成本控制过程中,对各种影响成本的因素和条件采取一系列的预防和调节措施。企业成本控制需要运用科学合理的成本控制程序和方法,从根本上改善企业成本状况,才能真正实现有效的成本控制,这些直接关系到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 1.企业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1.1只注重生产环节的成本控制 许多企业只注重事中即生产成本的控制,而决定成本的关键是如何控制事前因素,很多企业未予以足够的重视。从发展生产的角度来看,企业应首先把影响成本的决定性因素:项目的规模、生产技术的装备、产品设计等控制住,否则产品成本“先天不足”,即使事中控制再好,最多也只能在某些方面做一些弥补,却无法改变事前成本已成定局的事实。 1.2成本控制概念模糊,缺少战略眼光 不少企业认为应该通过产量的不断扩大而增收,而忽视成本和费用的消耗;还有部分企业虽然重视生产过程中的成本管理,但忽视了生产、经营、技术全过程的成本管理。还有些企业不去考虑市场的变化和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缺少战略眼光。一旦市场需求饱和,企业成本可能会高于社会平均成本,企业的产量越高,所造成的损失就越大。 1.3企业成本控制理念落后,成本预算流于形式 一是我国企业成本控制思想仍处于生产成本控制的范围内,制约了成本控制与企业战略管理、质量管理、产品工艺设计、物资采购、人力资源等的接轨,无法保证技术的先进性和成本的经济性之间的合理权衡,而对成本控制中资源配置的研究和应用也非常有限。二是企业领导成本观念意识淡泊,不重视成本实际发生的性质,注重眼前利益,较多考虑当前成本指标的完成情况和避税的需要,而忽视长期战略目标。 1.4现有的会计系统需要创新 现有的成本会计系统未能采用灵活多样的成本方法,不能提供各个作业环节的成本信息,从而误导企业经营战略的制定。另外,传统的成本控制对象局限于产品财务方面的信息,不能提供管理人员所需要的资源、作业、产品、原材料、客户、销售市场和销售渠道等非财务方面的信息,难以达到为战略管理提供充分信息的目的。 2.企业成本控制的策略 2.1建立完善的从投产到销售的成本控制体系 (1)应对现有生产装置及制造程序进行分析,对确实没有效益的应坚决淘汰,对进行优化后有利用价值的应尽快进行改造和优化。 (2)完善企业内部事中成本控制体系。要以企业总的目标成本为起点,对设计、生产、流通的全过程进行分解,制定各单位的目标成本,并将成本控制的任务量化到每个员工身上,与经济挂钩,激励全体员工不断为降低成本做出贡献。 (3)建立企业内部成本管理的事后责任考核体系。通过让成本管理责任与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务升迁,劳动报酬挂钩,促使他们朝着积极的成本管理方面努力。 2.2注重采用现代科学的成本控制方法 (1)目标成本控制。目标成本控制的优势体现在:目标成本是按市场价格和目标利润制订的,考虑了产品在市场上的赢利能力和竞争价格。企业只有面对压力大胆的对现有生产技术及生产步骤进行必要改进,不断改革生产方式,全力以赴降低成本,才能赢得市场,实现目标利润。 (2)提高资金利用率。可以在财务部设立专人研究资金的投资方向分析对策,在可控风险范围内适当操作,根据财务稳健性原则,确定资金的最佳持有额度,分析出的闲置资金用来投资,既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又可提高资金成本的利用率。 2.3加强企业成本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创新 (1)建立分级控制和归口控制的责任制度。企业应当将成本计划所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按其性质和内容进行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各个部门和各个相关责任人。 (2)改进企业成本预算管理。成本预算管理并非财务部门一方所能控制的,还需要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参与,只有在企业管理层的领导下,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不断的适应市场变化,才能编制出实现企业资源最优配置的预算方案,进而实现企业经营目标。 2.4严格控制材料、人力资源等相关成本 (1)建立、完善采购制度,实现采购成本控制。 第一、建立严格的采购制度。采购制度应规定物料采购的申请、授权人的批准权限、物料采购的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负责、各种材料采购的规定和方式、报价和审批等。 第二、建立材料的标准采购价格。财务部对重点监督的材料应根据市场的变化和产品标准成本定期定出采购价格,促使采购人员积极寻找货源,货比三家,不断地降低采购价格。 第三、建立价格档案和价格评价体系。企业采购部门要对所有采购材料建立价格档案,对每一批采购物品的报价,应首先与归档的材料价格进行比较,分析价格差异的原因。对于重点材料的价格,要建立价格评价体系,并对归档的价格档案进行评价和更新。 (2)有效的控制人力资源成本。 第一、调整组织结构。目前大多数企业应要改变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减少中间层,推行扁平式的组织结构,避免机构的重叠性和无效性。 第二、稳定员工队伍。企业应该为员工提供宽松的发展空间,采取措施使内部人才的合理流动,人员结构的优化组合和科学配置。 第三、提升员工素质。通过有效的培训,增大知识型和技能型员工的比例,员工的素质与其岗位相匹配,提高工作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 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第十五条 会计帐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 会计帐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帐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六条 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第十八条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十九条 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二十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第二十一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第二十二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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