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人:张XX,男,汉族,现年55岁,住XX县。申请人:王XX,女,汉族,1962年12月7日出生,住址同上,系张XX妻子。请求事项:1、请求对申请人住房损失进行鉴定。2、请求对申请人房屋损失原因进行鉴定。事实及理由:申请人张XX、王XX诉梁XX等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诉至XX县人民法院,贵院已经立案。本案的被告梁XX等的行为已经对申请人家庭住房造成损坏,现已不能入住正常生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申请对自家房屋做损失鉴定及损失原因鉴定。此致XX县人民法院申请人:张XX 王XX2014年6月6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