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受人是否可以拒绝履行受领义务 |
释义 | 买受人是不能拒绝履行受领义务的,买受人其实就是买方,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以后都有着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买受人可以因为卖方提供的物品的质量不合格而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但是不能不履行受领义务,如果是这样的话,给卖方带来的相关损失买受人是需要自己承担的。 一、购车合同丢失了如何处理? 购车合同丢失,买方可以用购车发票找到卖方,让卖方签订买卖合同或复印卖方印章,具有与原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的文件,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将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交付给买受人。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怎么写才有效 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有以下几项才有效: 1、卖家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2、买主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3、房子位于哪里; 4、房屋质量,以及房屋内部结构; 5、房屋面积。 买卖合同特征如下: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中,出卖财产的一方称为出卖人或卖方,接受财产并支付价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或买方。在一般情况下,所有权人是最经常的出卖人,但也有例外(如行纪人、代理人、担保物权人、人民法院等)。 三、质量问题没收房要交物业费吗 首先,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其次,开发商作为房屋的开发销售方,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漏水、渗水等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服务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赔偿责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再次,开发商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房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请求开放商承担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最后,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前提是开发商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而不是物业买受人拒绝收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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