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市对于群租的定义: 1、将单位集体宿舍设在住宅小区内; 2、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 3、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4、任一出租房间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五平方米; 5、任一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关于群租房的面积规定,各地的标准并不完全一样,但大致是人均不得少于10平方米。按照这个标准,两室一厅的房屋面积大约在60平米以上,人均面积是超过10平米的,因此不违法。另外还有规定,人均承租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未得到相邻权人同意的,并因卫生、噪音等问题影响邻居生活的,也是不允许的。 群租是指把毛坯房子分割成一个个独立的房间,再简单装饰装潢一下,然后以便宜价格把房子出租给很多人的现象。2007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