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委托合同书 |
释义 |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我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认为: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 第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第三、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 第四、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第五、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一、房屋托管合同属于行纪合同吗 房屋托管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房屋托管合同属于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有: (1)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 (3)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 (4)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信托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1、信托合同的选用范围仅为对财产进行处分的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各种可以委托的事项。 2、信托人应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或者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如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则负有披露义务。 3、信托合同为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4、信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应自行承担,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信托合同是信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用委托人的费用,为委托人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相应酬金的协议,又称“行纪合同”。信托合同主要适用于法人之间,其特征是: 1、信托合同的信托方主体只能是经过法定手续成立的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 2、信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信托事务,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自己承担,而不是委托人承担。 3、信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物资办理信托事务。 4、信托产权仍归委托人所有,信托人只享有暂时的占有权,因而在约定的时间应转交给委托人。 5、信托合同是有偿的,委托人按合同约定给受托人偿付酬金,并承担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