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的撤回是指什么 |
释义 |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那么要约就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