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满多少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分 |
释义 | 我国年满二十周岁不能再更改民族成份。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申请变更民族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地市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的,还应当提交关系证明。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该内容由 张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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