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混同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人混同的意思是不同公司的财务混同、人员混同以及经营混同。此时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公司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公司出现人格混同情形的,股东不再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一、注册了一个新公司不开户可以吗 注册了一个新公司不开户是不可以的。公司的资产与股东个人资产相互独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不开户,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容易造成混同,当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后,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且也会造成国家应纳税款的流失,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处,会面临高额的罚款,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 二、一般公司对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在我国公司法人对公司有如下责任: 1、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与股东高度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不存在混同事实的,应当就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不承担责任; 3、在我国公司法人对公司的其他责任。 三、股东有什么风险和责任 F8104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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