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审裁分离是指行政主体的审查案件职能和对案件裁决的职能,分别应由其内部不同的机构或人员来行使,以确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行政程序中,如果审查案件的人同时又具有对案件作出裁决的权力,那么,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就难以获得保障。通过审裁分离制度,可以在行政主体内部实现审查权与裁决权相互分离,达到相互制约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